无人机国家标准GJB 5433-2005《无人机系统通用要求》、GJB 5434-2005《无人机系统飞行试验通用要求》、GJB 4108-2000《军用小型无人机系统部队试验规程》
目前公安部检测中心可对警用无人机进行包括基础飞行性能、抗风性、维修性、声隐性等8大项基础必选性能,以及自主飞行、安全性、高海拔性能、环 境适应性、电磁兼容性、可靠性等8大项扩展可选性能开展检测,为受检企业提供量体裁衣式的检测,出具具有行业权威的检测报告,帮助企业更好地占有警用无人 机市场。
1.质检报告简介:
由于产品质量越来越受人们的重视,全国各大商场在选择销售产品时,不但需要企业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,同时也要求企业提供一份由“权威机构”出具的相关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》,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能全面、客观地反映产品的质量信息,一般是由独立于供需双方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完成的(必须具有CNAS和CMA两份的机构)。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公正性,有资格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(检验报告)。
方法/步骤
第1步:先断定产品规模:
第2步:产品送样检测
1 型式实验。验证产品符合一项技术规范(如质量水平、功用、安全要求、环境条件等) 适用于它的规则
2 惯例实验(又称出厂实验)。查看产品资料和加工的质量缺点,并检测产品固有功用,常包括功用实验和安全实验项目。
3 抽样实验。在有关产品规范中有此项要求时进行,实验同样是用来验证产品规则的功用和特性。这些规则可由制造厂提出或由制造厂与用户洽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