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 国办发[2022] 31号 ) 有关要以及电信终端产品配套用电求,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钾离子电池和电池组、移动电源源适配器/充电器( 以下统称新纳入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( CCC认证 ) 管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:
自2023年8月1日起,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新纳入产品CCC认证委托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》和附件中列明的适用标准开展认证工作自2024年8月1日起,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,不得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。
对新纳入产品的CCC认证范围界定详见附件。其中,对于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鲤离子电池和电池组,现阶段先行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钾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开展CCC认证,对于其他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钾离子电池和电池组,待条件成熟后,适时开展CCC认证。
该标准适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(以下简称为电池和电池组),属于本标准范围内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示例如下:
a) 便携式办公产品:笔记本电脑、平板电脑等;
b) 移动通信产品:手机、无绳电话、对讲机等;
c) 便携式音/视频产品:便携式电视机、便携式音/视频播放器、照相机、摄像机、录音笔、蓝牙耳机、
便携式音箱等;
d) 其他便携式产品:电子导航器、数码相框、游戏机、电子书、移动电源、便携式储能电源、便携式投影
仪、可穿戴设备等。
与上述示例类似用途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可参考使用本标准。
对于在车辆、船舶、飞机上等特定场合使用,以及对于医疗、采矿、海底作业等特殊领域使用的便携式电
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可能会有附加要求。
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。